全县广大群众:
为保证作业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现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发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一、作业时间
开展火箭人工增雨、雪(防雹)作业的时间为全年
二、作业区域
火箭人工增雨、雪(防雹)作业在依力克其乡、二牧场、铁提乡、柯克亚乡等5个流动作业点实施,作业点半径10公里内。
三、作业装备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采用的装备为RYI-6300型火箭。
四、火箭增雨、雪(防雹)作业原理
人工增雨、雪(防雹)火箭是实施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工具,在适当的条件下通过发射系统将火箭发射到适宜的云层中,播撒碘化银催化剂,起到增水、防雹的作用。火箭完成催化剂播撒任务后,会由两个降落伞带着火箭残骸以小于8m/s速度落回地面。人工雨、雪(防雹)火箭无毒、无污染,对人民群众生产与生活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五、注意事项
全县广大群众应相互转告,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群众不得在火箭作业现场围观。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的火箭弹,均属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因此,作业区内的单位或个人,如捡到故障弹、火箭弹残骸,严禁自行敲打、拆卸、玩耍,以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并请立即报告叶城县气象部门处理,联系电话:18040887857,0998-7281548。
(三)一旦发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意外事故和火箭弹落地未爆炸时,人和牲畜应立即撤离该地点,立即报告所在地乡镇以上政府、公安机关或气象局,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违反上述公告内容并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给国家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叶城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