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新政办发〔2019〕81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106号),结合叶城县实际情况,起草了《叶城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现通过叶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意见建议征集。
征集时间:2026年8月26日-9月4日
征集途径:
1、电话:0998-7287169
2、邮寄地址:叶城县应急管理局
3、联系人:段润宇
叶城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