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升人民健康水平重要指示,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各族干部职工交往交流交融,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特制定干部职工“迎中秋、庆国庆”“宝叶杯”系列活动方案如下:
一、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叶城县委组织部、叶城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叶城县总工会、叶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比赛时间及组织形式
时间:2023年9月22日—27日
人员:各乡镇(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一)集中组织:男子篮球比赛、女子拔河比赛、广播体操比赛、跳大绳比赛。
(二)自行组织:各单位根据实际自行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
三、奖项设置
(一)竞赛项目的各单项均录取前6名,集体项目录取前6名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个人项目颁发奖牌和证书。
(二)本次活动项目不设团体总分。
(三)大会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
(四)大会评选“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颁发证书,评选办法另发。
四、报名日期和要求
报名:各单位根据承办单位规定的名额,按要求逐队、逐人、逐项认真填写报名表,于2023年9月19日前将正式报名表(须加盖本级公章)报送至叶城县体育馆19日下午16点召开领队抽签会议。
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3909981391。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删除或增加。比赛项目详情附后,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叶城县委组织部 叶城县委宣传部
叶城县总工会 叶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4日
1、男子篮球比赛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3年9月22日-25日
比赛地点:叶城县体育馆
二、参赛办法
县直各企事业单位可报1支队伍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9月19日前将参赛报名表报叶城县体育馆,19日下午16点在体育馆一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抽签会议。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3909981391。
四、竞赛办法
(一)参赛人数及要求:设领队1名、教练员1名、男运动员12名,运动员要求服装统一(备深、浅2套篮球服),号码为:4-15号;
(二)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设优秀组织奖。
(三)比赛规程制定:规程及秩序册,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局、县总工会、县文旅局制定下发。
(四)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1.执行国际篮联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2.时间法则:比赛分为四节,每节比赛时间为10分钟,每节之间休息2分钟,中场休息5分钟。比赛采用不停表计时方法,比赛不设24秒违例,但当执裁判有权对故意拖延比赛的行为判罚24秒违例。
3.犯规法则:比赛双方任意队员犯规五次下场。球队每节犯规累计达四次后,若再犯规,由对方罚球,第四节全队累计犯规将进入加时赛。
4.暂停和替换法则:整场比赛各队有两次暂停机会,可在比赛任何时间使用,不设短暂停。暂停和替换必须由领队、教练员,向记录台提出请求,当机会出现时,由记录台向场上裁判员发出信号,场上球员或其余人员直接向场上裁判员提出的暂停和替换要求均无效。
5.计分方法和名次排列:计分方法为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0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加时赛5分钟,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分值高者列前:如再相等,以所有比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五、相关要求
所有运动员、裁判和赛事工作人员每次比赛提前15分钟进入比赛地点。各领队和赛事相关负责人带好队伍,严守比赛规定,保持赛场秩序,做好休赛期间的人员安全管理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女子拔河比赛
一、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5日-26日
地点:叶城县体育馆
二、比赛项目
女子拔河比赛
三、参赛资格
县直各企事业单位女子(年龄18--60岁),符合比赛身体要求者均可报名参赛,携二代身份证备查。
四、比赛方法
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单淘汰制。
五、竞赛办法
(一)参赛人数及要求:设领队1名、教练员1名、女运动员10名,运动员要求服装统一;
(二)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设优秀组织奖。
(三)比赛规程制定:规程及秩序册,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局、县总工会、县文旅局制定下发。
六、奖励办法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设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相关要求
所有运动员每次比赛提前15分钟进入比赛地点。各领队和赛事相关负责人带好队伍,严守比赛规定,保持赛场秩序,做好休赛期间的人员安全管理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第九套职工广播体操比赛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3年9月27日(10:30)
比赛地点:叶城县体育馆
二、项目设置
第九套广播体操
三、参赛办法
以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比赛,各代表队以20-30人为一个方队参加比赛,个别人数不足30人的单位可与其他单位或支部联合组队参赛,参赛运动员为所属单位干部职工,行政审批局机关、县委机关(团委牵头)、政府机关可联合组队。
四、计分办法
比赛采用十分制进行评分,整套动作满分为10分;全套动作以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第九套广播体操》的文字和图解为准,对不规范的动作要进行相应减分;减分以0.1为单位直至整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最后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分的平均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取得名次。
五、评分细则
参赛各队要以饱满的精神面貌,准确、熟练、整齐一致地完成全套动作。
1、完成情况(4分):技术正确、规范,身体各部位动作方向、动作路线要准确无误(符合规定动作的要求),身体姿态准确,动作幅度准确、有力度。
2、动作的一致性(3分):全体队员的动作与音乐的口令节奏一致;全体参赛队员技术水平要均衡。
3、总印象(1分):整套动作熟练,情绪饱满,出入场时有良好的精神状态,服装整齐,全队服装统一并符合运动要求,做动作时始终保持队形的整齐,不得有队形变化;对完成动作中出现的错误,按不同程度对其进行减分;
4、其他相关内容的评分(2分):不得改变整套动作的顺序。如有颠倒,每次减1分;漏做动作,每漏做一节或部分节拍则减去漏做部分分值;全体或部分队员均不可改变动作方向,如有改变减去0.2分;比赛中不允许做规定动作之外的附加动作,否则减0.2分。
六、音乐
比赛音乐由大会统一播放。
七、奖励办法
比赛结果根据报名结果设定,初步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设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报名办法与抽签
各参赛单位于9月22日前将纸质版报名表经主要领导签字报叶城县体育馆,联系人:迪女士,电话:18182749260,9月22日下午16:00在体育馆一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抽签会议。
九、其他要求
1、各代表队需确保运动员、教练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且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工作。如在参赛期间出现因比赛导致的非正常伤病事故,由各代表队自行负责。
2、各参赛队确定一名领队,负责比赛期间的人员组织、沟通协调等事宜。
3、比赛期间,运动员、教练员等参加活动人员应当自行携带好本人贵重物品,避免遗失。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4、混合跳大绳比赛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3年9月24日(11:00)
比赛地点:叶城县体育馆
二、参赛办法
县直各企事业单位可报1支队伍参加比赛
三、运动员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于2023年9月22日前将参赛报名表报叶城县体育馆,22日下午16点在体育馆一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抽签会议。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3909981391。
四、竞赛办法
(一)参赛人数及要求:设领队1名、教练员1名、男运动员5名、女运动员5名,共10人。运动员要求服装统一;
(二)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设优秀组织奖。
(三)比赛规程制定:规程及秩序册,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局、县总工会、县文旅局制定下发。
(四)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时间法则:比赛采用2分钟以跳过数量多者获胜。
比赛规则:2人摇大绳8人跳,“8字”形跑,绕摇大绳人员背后跑至对面摇大绳背后,来回重复,2分钟内过去人数最多者胜出计数。
五、相关要求
所有运动员、裁判和赛事工作人员每次比赛提前15分钟进入比赛地点。各领队和赛事相关负责人带好队伍,严守比赛规定,保持赛场秩序,做好休赛期间的人员安全管理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