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各社区团购“自提点”经营者、广大消费者提醒告诫书

来源: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点击数:

社区团购凭借其便捷实惠的特点逐渐发展成为群众日常生活消费的新方式,与此同时该购物模式的食品安全风险也不容忽视,如食品与非食品混放、食品直接堆放于地面、贮存运输食品温度湿度不达标等问题。为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规范社区团购“自提点”食品贮存等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自提点”规范贮存

线下“自提点”指与社区团购平台经营者合作,提供商品短期存储和保管,为消费者办理提货,协助平台为用户提供商品售后服务的场所。作为“自提点”的自然人和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贮存条件,鼓励网络社区团购平台经营者发展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行政许可的经营场所作为“自提点”。“自提点”经营者应强化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在食品配送到“自提点”后,应做好规范贮存工作。

(一)食品单独存放,不与其他物品特别是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二)食品应按照离地离墙10cm原则存放,避免阳光暴晒。

(三)对贮存温度有特殊要求的生鲜畜禽肉、冷藏冷冻食品等,应配置冷藏或冷冻柜贮存。

二、消费者注意事项

(一)优选官方正规渠道。购买食品时,先了解发起对象是否可靠,货源是否正规,供货商是否有资质,并索要留存发起人的相关信息和联系方式。根据自身需求理性消费,不盲目下单囤积,切勿参与团长身份不明、商品来源模糊的团购活动。

(二)详尽核验商品信息。下单前,充分了解供货源头,仔细核查商品详情,留意其他消费者的评价反馈。收货时及时查验观察商品外观、气味、质地等感官性状,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商品标签信息,确认储存条件要求。尤其是生鲜食品或冷藏冷冻食品,到达“自提点”后应尽快提取并注意检查是否脱冷、变质。

(三)妥善留存维权证据。若发现商品存在短斤缺两、实物与宣传严重不符、假冒伪劣等问题,应立即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商品现状证据。同时,务必保留购买过程记录以及支付凭证等消费证明,为后续依法维权奠定基础。

(四)消费维权渠道。团购如遇价格争议或质量问题,可首先向销售者、团长或者“自提点”经营者反映,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依法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举报,或及时拨打12315投诉热线寻求帮助。

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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