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叶城县水利局委托第三方完成了叶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目前成果已通过水利厅审查并取得复核意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需在叶城县人民政府网对《叶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进行公示:
一、划定依据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根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相关规定,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坡度分级数据中二十五度以上进行提取,其结果与三调数据中的林地、草地和裸土地图斑矢量数据叠加分析,提取林地、草地和裸土地图斑内禁止开垦的范围。
二、划定面积分析
叶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涉及柯克亚乡、洛克乡、棋盘乡、铁提乡、乌夏克巴什镇、西合休乡等6个乡镇,划定面积共计475953.40hm2。
表1 叶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乡镇 禁垦面积(hm2) 占总禁垦面积比 国土面积(km2) 1 柯克亚乡 157096.51 33.01% 3816.12 2 洛克乡 651.023278 0.14% 1312.52 3 棋盘乡 21680.59657 4.56% 1547.81 4 铁提乡 1146.652524 0.24% 278.72 5 乌夏克巴什镇 157722.481 33.14% 4357.49 6 西合休乡 137656.1368 28.92% 12597.31 合计 475953.4 100.00% 28352.78
三、划定地类分析
叶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涉及图斑887个,禁垦面积475953.40hm2。其中禁止开垦陡坡地草地涉及图斑363个,禁垦面积317099.89hm2,禁止开垦陡坡地林地涉及图斑145个,禁垦面积6240.16hm2。禁止开垦陡坡地裸土地涉及图斑379个,禁垦面积152613.35hm2。
以上为《叶城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按照水利厅要求,需要在本县政府网进行公示。
叶城县水利局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