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叶城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兰琼同志任叶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县技工学校校长职务;
陈欢欢同志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何艳强同志任县公安局南城区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缠龙同志任县公安局东城区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蒲晓林同志任县公安局东城区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唐飞飞同志任县公安局喀格勒克镇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金泰华同志任县公安局阿克塔什镇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殷欢同志任县公安局洛克乡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攀同志任县公安局伯西热克镇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麦麦提艾力·艾合麦提同志任县公安局伯西热克镇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董尚明同志任县公安局伯西热克镇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金福同志任县公安局铁提乡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阿力木江·库尔班同志任县公安局金果镇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高翔同志任县公安局吐古其乡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郜国军同志任县公安局白杨镇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日夏提·哈木拉提同志任县公安局江格勒斯乡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艾尼玩·艾克拜同志任县公安局江格勒斯乡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买尔旦江·买买提同志任县公安局巴仁乡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曹俊同志任县公安局乌吉热克乡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阿力木·买合木提同志任县公安局乌吉热克乡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洋同志任县公安局夏合甫乡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庚同志任县公安局依力克其乡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艾孜买提·阿依买提同志任县公安局依力克其乡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廷鑫同志任县公安局乌夏克巴什镇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叶宝福同志任县公安局宗朗乡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庆超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日常工作,正科级)职务;
免去秦健武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以下4名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转正任职条件,正式任职:
吴瑞敏同志任县技工学校副校长(明确为管理岗八级)(任职时间自2025年6月算起);
侯盾同志任县自来水服务站站长(明确为管理岗八级)(任职时间自2025年6月算起);
陈煜同志任叶城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党建)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自2025年7月算起);
杨夏杰同志任喀什经济开发区叶城产业园副主任(任职时间自2025年7月算起)。
(以上同志任免对外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