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森美绘画广告有限公司“10·14”一般高处坠落受伤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叶城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7日 点击数:

一、评估概况

2024年10月14日1时30分许,位于叶城县南城区辖区的叶城县森美绘画广告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受伤事故,造成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06万元。事故发生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经过、原因、事故责任、相关处理情况等进行调查处理,叶城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7月8日下发事故调查报告的结案批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及《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评估工作指南》的要求,2026年7月16日,由叶城县安全生产暨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实施,由县分管领导为组长,县纪委监委、应急管理局、总工会、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相关同志为组员的事故调查评估组,依据《叶城县森美绘画广告有限公司“10·14”一般高处坠落受伤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等3个方面的情况,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并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二、对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处理及赔偿情况

(一)对叶城县森美绘画广告有限公司处理情况

叶城县森美绘画广告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参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十六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7.5自由裁量基准,7.5.1裁量阶次,决定对叶城县森美绘画广告有限公司不予立案的处罚。

(二)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建议(2人)

1.陈显磊,叶城县森美绘画广告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第(三)项之规定,参照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1.5.1.1不予罚款处罚。

2.李海,叶城县森美绘画广告有限公司经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参照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1.5.1.1不予罚款处罚。

3.阿里木江·赛达麦提,叶城县森美绘画广告有限公司员工未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叶城县森美绘画广告有限公司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2024年11月10日解除劳动合同。

4.玉米提·托合提,叶城县森美绘画广告有限公司员工,未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叶城县森美绘画广告有限公司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2024年11月10日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伤者赔偿情况

叶城县森美绘画广告有限公司已向伤者支付医疗费和误工费5.06万元。

三、相关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叶城县森美绘画广告有限公司落实情况。

叶城县森美绘画广告有限公司召开事故专题警示复盘会,剖析问题根源。结合广告行业户外高空安装、绘画、施工等作业公司实际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点细化高处作业专项操作规程,明确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作业审批流程、现场作业要求、人员资质条件杜绝制度空洞、操作性不强问题。加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统一采购合格的高空作业安全带、安全绳、防滑鞋、防护网等劳保防护用品,足额配发至一线作业人员,要求作业人员全程规范佩戴使用。建立高处作业专人监管制度,全程监督作业流程,及时制止违章操作,实现作业全过程闭环管理。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公司所有高空作业场景、设备设施、作业流程逐一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逐项整改销号,全面消除事故隐患。汲取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专项教育培训,实现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全覆盖。

(二)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叶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部署会议,通报“10·14”高处坠落事故基本情况,深入剖析事故暴露出的行业共性问题和监管短板;及时制定印发《叶城县室外装修及高空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全县范围内建筑、外墙装修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以“10·14”事故为典型案例组织全县建筑施工、广告装饰、室外装修等相关企业召开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通报事故原因、事故警示教训,督促各企业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要求各企业全面开展内部安全自查自纠,健全完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常态化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强化高处作业安全规范、风险辨识、应急处置等实操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岗位操作技能,从源头杜绝违章作业行为;通过现场宣讲、微信群推送、发放安全手册、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守安全”的行业氛围。

四、总体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工作组认为,本起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及事故企业均已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及整改措施。

叶城县安全生产暨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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